新华社福州1月28日电(记者黄景鸿)记者1月28日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福建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用于抵扣相关养老服务消费。
根据方案,此项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居住在福建省、经专业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当月有效、不可提现。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进行线上申请。为便利广大老年人,特别是农村地区及不熟悉智能设备的群体,政策动员村(社区)“两委”成员提供代办联系服务,协助开展政策宣传、需求摸排、平台注册、申请指导等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覆盖“最后一公里”。
方案强调,此项补贴将与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现有政策做好衔接。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按规定叠加或选择适用,确保政策公平、资源优化。在资金监管方面,方案要求各地加强对服务机构准入、服务质量与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坚决防范虚假服务、套取资金等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该补贴项目的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并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对县(市、区)予以分档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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