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姜琳)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15日发布《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激活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促进职工增技、技能增收、企业增效。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企业人才队伍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介绍,“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激发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增强职工技能成才的积极性主动性等方面,研究起草了意见,明确九项重点任务,从四方面支持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在激发企业积极性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企业牵头打造产业、教学、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开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实训基地、产业学院等。
在支持企业培养评价方面,意见明确,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的项目化显性化培训模式,支持企业数字人才培育;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在提高企业技能人才待遇方面,意见提出,指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推动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倾斜;政府特殊津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评选和荣誉向企业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
在组织保障方面,意见要求,通过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产业引导基金、职工个人付费等多种渠道强化资金投入。
【纠错】 【责任编辑:吴京泽】